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为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我局拟组织昆明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2.户籍或工作单位属昆明市辖区内。
3.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4.取得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中等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报名地点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有关处室、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四、报名方式
1.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参加测试人员的报名。
2.各高校负责受理本校申请参加测试应届毕业生的报名。
3.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负责受理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昆明市辖区内申请参加测试人员的报名。
各受理报名单位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及人员名单的电子表格(Excel格式)报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五、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户籍证明或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材料原件进行报名。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
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08〕473号)的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七、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请于4月底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和“昆明教育信息港”查看领取测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
八、其他
1.如需了解中国足彩网教师资格相关信息,请登陆以下网站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阅:
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
昆明教育信息港(http://www.kmedu.net)
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
2.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
联系人:阳老师;咨询电话:0871-5160856。
附件:
昆明市教育局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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