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德州市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夏津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 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鲁发[2011]7号文件规定,对在我县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我县2011和2012年冬季征集入伍、2013和2014年服役期满退役、入伍前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含最后一学年入伍翌年毕业)的大学生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