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相关证书等;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书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