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和免笔试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