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聊城市临清市事业单位招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对开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同意应聘的证明(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以上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和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