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如何规定?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