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教育局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网络申报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要求,从2011年开始,云南省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为确保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现将我州2011年教师资格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和范围
1、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凡报名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我州的中国公民,都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种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2、认定范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州教育局认定。
二、网络申报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网络申报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先,根据提示进行申报人员网上注册;其次,根据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人员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最后,提交报名信息。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点击页面左下侧,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申报结束时,必须关闭报名页面,以保证信息安全。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6月10日。
2、确认地点:①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到户口所在县教育局确认。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福贡、贡山、兰坪三县申报人员选择到各县教育局确认,州直和泸水县申请人员到州教育局人事科确认。③州民族中专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到泸水县教育局确认。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⑤《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贴照片);⑥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⑦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⑧有效期内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⑨教育实习成绩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师范类毕业生)原件和复印件;⑩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请申报人员备齐材料后再到确认点确认,现场确认后的所有复印件须由各确认点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必须于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得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申报人员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现场确认,申报人员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正确选择确认点,并牢记选择的确认点。
(三)一般情况下,申报人员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同时,牢记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便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及查询。
(四)个人简历填写要求:从现在开始往前推至少两个简历段。
(五)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不超过20KB。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人员: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州教育局组织进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各县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在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