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开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中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到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三、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岗位: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职务层次为科员及以下。
(二)选调范围:全州县(市)级及以下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通过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人数:6人。
(四)岗位分配:选调人员确定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工作岗位。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2年12月3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
(五)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历年年度考核无称职以下等次(试用期间及2012年1月1日前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当年的考核情况除外)。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6日(10月11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开远市行政中心203室
联系人:黄海霞、张羿,联系电话:0873-7222889
2、报名方式:须由本人现场报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填写《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一份;
(4)《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5)个人近期免冠五分彩色照片4张(白色底板)。
(二)资格审查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者通知考试有关事宜。
(三)考试方式:考试由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素质考试组成。
1、综合知识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综合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统一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素质考试
(1)考试人员的确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足1:2比例时,按实际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
(2)专业素质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财会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红河州公务员局、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排名
综合知识面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项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在红河州公务员局、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如果两项成绩之和相同,则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高者胜出。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工作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选调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及工作岗位,报开远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在红河州公务员局、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通过红河州公务员局(www.gwy.hh.gov.cn)、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yrsj.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报考人员如有违反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如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个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兼传真):0873-7222889(开远市公务员局)
七、本公告由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