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学院校内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由学校人事部、监察处、法学院等部门组成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经过面试等综合测评,确定拟聘用人选:
范毅强 (原单位:合作发展部)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2日
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接访地点:明德楼A区525房间
公示电话:0531-88364345(非工作时间请发邮件)
公示邮箱:jjc@sdu.edu.cn
人事部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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