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所安全稳定工作,弥补警力不足,更好的完成教育矫治工作任务,计划在玉溪市八县一区招聘工作人员50名(编外用工),从事协助警察管理教育矫治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年龄及条件
(一)对象范围及名额
1.对象:(1)大专以上学历的待业青年;(2)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秀士官优先。
2.范围:(1)待业青年户籍为玉溪市八县一区;(2)退伍军人不限户籍。
3.名额:50人。
4.工作地点:原则上红塔区、江川县招录人员安排在九溪所区工作;其余县域人员安排在漠沙分所工作。
(二)年龄及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
2.条件:限招男性。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30日
2.报名地点:玉溪市凤凰路143号(云南省第三劳教所办公楼五楼劳动工资处,可电话报名)
3.联系电话:0877-6115254
4.联系人:刘成能13577788942李平13577788981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一经录用,月工资1300元,并缴纳几大保险,个人部份个人缴纳,单位部份单位缴纳。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