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解除。接警员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接警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自愿申请解除。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2015年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接警员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