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擅长沟通交流,熟悉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具有公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招聘;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招聘。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
4、年龄20周岁—25周岁(即1991年2月29日至1996年2月29日间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过的文职人员,不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