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北大首次在校学术委员会中拟设学生委员,比例将占10%,由学生选举,任期1年。
调查处理学校人员是否违规、讨论决定学位授予标准、审查老师是否可以评上教授、老师著作是否涉嫌抄袭……根据《北京大学章程》(公开征求意见稿),北大学生将有机会享受这些权利,同时北大校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也将有学生代表参与。
近日,该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大学综合信息服务”网站面向校内公示征求意见。
【参考分析】
作为学校的主体,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和建设,确属情理之中的事情。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的同时,也同时向学校购买了教育服务,学校提供的教育产品是否合格,学生自然有过问、监管甚至追责的权利。从西方现代大学管理的实践来看,长期以来就有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实例。而且,早在2012年,南开大学校长龚克就已表示,将在校务委员会中为学生代表设固定席位。天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还有“学生校长助理”。无论国内这类做法的实际效果如何,让学生和教师一起来管理学校,都是符合现代大学管理精神的举措,值得提倡和探索。
此事引发热议的关键在于,大家似乎都在担心学生委员们是否会沦为虚设的“花瓶”,而这类教育改革又是一个作秀的噱头。高等教育改革推行多年来,在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弊端。如何在“学生治校”列入大学章程后发挥作用,仍有很多方面要注意。
首先,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学习。虽说学习不是学生的全部,社会实践、参与活动锻炼能力也必不可少,但是大学管理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如果要求一名大学生全程参与其间,那么势必会占去了其绝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肯定不利于他们学习任务的完成和知识的原始积累。
其次,大学生经历和见识的局限性也注定很多事务不是他们付出努力就能做好的。譬如说学校的预决算、教师职称评定的方案制定和评选过程,学生委员能提出建设性建议的可能性实在不大,因此,他们的声音又怎会引起其他成员的重视?
再次,由于学生和老师之间的特殊地位、关系也会使得他们在从事一些监督工作时瞻前顾后,受到掣肘。只说审查教师学术不端、裁决学术纠纷等,或许学生代表作为一个接受其他同学倾诉的倾听者,将意见传达给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传声筒”还勉强可以,至于要和教师当堂对簿、严词质问则显得过于勉为其难了。
因此,学生进入校务委员会,参与到一些与学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如讨论决定学校章程拟定和修订、发展与改革规划、学科建设与专业设置、学位授予标准、审查评定教师职务拟聘人选等事务中来还是完全有必要的,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站在学生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从而使学校的章程制度、方案决策更人性化、更符合学生的诉求,也更有利于创建和谐、健康的学校发展环境。
由此观之,尽管引入学生进入校务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意义重大,但也一定要综合权衡实际情况,从全局的角度合理分配安排学生委员的权力和参与度,以防矫枉过正。如果过于挖掘和利用学生的潜能和作用,反而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学习和发展,或者稍有不慎,使其误入权利斗争的泥潭,那就只可能是适得其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