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其他单位开除的纪录;
(二)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达到工作岗位要求;
(三)具有卫生检验、临床检验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