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昆山市户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分配,敬业爱岗;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2.因违章违纪被单位辞退、除名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宜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岗位 | 职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协管员 | 20 | 男 | 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 大专以上 | 不限 | 1、预防医学、卫生检验、食品检验、药学等食品药品相关专业者优先; 2、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昆山高新区文体活动中心3楼(北门路和花园路交界口西北角)。
3.凡本人自愿报名并符合报考条件者,均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过期报名提交资料者无效。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任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报名表,同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现场查验后返还,复印材料一概不退。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者需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加上附加分(预防医学、卫生检验、食品检验、药学等食品药品相关专业者加8分;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加2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最低分数并列者一并列入;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在高新区网站上公示。
(四)面试。面试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察。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因考生体检、考察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用工单位可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七)公示。考察合格者,将在昆山高新区网站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八)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高新区统一安排与相关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安排的视作放弃聘用。
本次录用人员参照高新区有关规定及岗位类别确定相应待遇标准。弄虚作假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报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城北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36821093(高新区分局)
0512-36870918(城北分局)
监督电话:0512-50310781(昆山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0512-57559967(高新区食安办)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