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专业及其它具体要求见附件1。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