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请于3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携本人身份证至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庆元路16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代他人领取准考证者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否则不予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请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后仔细阅读背面的《考场规则》。
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