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有效促进我区村(社区)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此次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各镇(街道)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37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苏州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生源地;
4.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可放宽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或生源地放宽至苏州大市(苏州市区及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范围;
5. 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基层工作;
6.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7.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1)有村(社区)工作经验;
(2)中共党员;
(3)大学期间曾获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大学期间曾获得过奖学金等奖励。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2.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 9:00-16:00
3. 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4. 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6.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件。
7. 下载填写《2016年苏州高新区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
8.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9. 报考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适当核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10.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11. 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2. 资格审查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随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信息领取。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及网址:笔试成绩于2016年4月中下旬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信息领取《面试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30%、面试70%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根据综合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结束后,由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各镇(街道)所属单位与被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间,由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各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对考核不合格人员,终止合同,自谋职业。
四、待遇
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所在地同类岗位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
聘任到基层工作满三年的人员在参加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时,视其合同聘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纪律
本次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予以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935。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51931。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