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录取工作规定及各培养单位复试方案精神,专业水平考核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东陵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培养单位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培养单位复试方案执行)。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不符合要求者,请尽快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高校。
二、本次公布的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仅包括3月28日前第一批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本网站上陆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
三、各培养单位复试成绩公示名单中不含推免生,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请查询: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4833.htm。
四、部分培养单位第一次复试后合格考生人数不足,招生指标尚有空余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剂、复试,第二批调剂或复试拟录取名单请登录各培养单位主页查询公示信息,各培养单位网址请登录http://yzxc.ustb.edu.cn/yxzl/index.htm查询。
五、复试报到时应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但未提交者,请4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研招办,因未及时提供导致无法通过教育部拟录取审核,届时将取消本人拟录取资格。
六、已向所报考培养单位申请修改录取类别者,请于4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提交所报考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出具审批意见后统一提交研招办,未提供或未获批准者,将按原报考类别录取。
七、体检不合格者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请于4月20日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复检报告(保健科电话010-62332793),未能提供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八、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于2016年4月10日至起2016年4月25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确认或修改本人常用手机号、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前寄达)。
九、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 院 名 称 | 复试成绩公示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机械工程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自动化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数理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文法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外国语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 待更新 | 待更新 |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冶金工程研究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点击下载】 | 【点击下载】 |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点击下载】 | 【点击下载】 |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040.htm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