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才派遣中心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3名、司法辅助人员12名(男性),实行编外派遣用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昆山户籍;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以公告之日起计算)。
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曾从事法律工作或调解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家庭、社会关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两眼裸视力均在0·3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其它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报名办法
由昆山人才派遣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体检等程序,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一份。复印件均需采用A4纸(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5日—04月10日,工作日9:00-16:00,周六周日9:00—11:00。
(三)报名地点:工作日报名在人力资源市场 6301、6302 办公室,周六报名在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加位31号摊位,周日报名在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57号摊位。
(四)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电脑打字测试、笔试(法律基本知识)、面试三部分。
四、体检、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昆山市人民法院与人才派遣中心协议发放,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