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现已完成拟录取工作,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6年4月5日起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我校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无需再进行签字确认,拟录取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手机畅通,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批准录取后,我校将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如有自愿放弃就读我校的,请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放弃就读申请递交(或传真)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必须考生本人签字(手写)、按手印、并留联系电话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云南招生招生考试院云招考【2015】143号文件要求,高职单招重复报考的考生,如在多所院校单招考核名单中出现,必须于201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示范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志愿确认表》。
联系电话:0871-66051572;
传真:0871-66050925;
监督电话:0871-66051617;
电子信箱:kmyzjwjcshc@163.com;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