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农村幼儿园和农村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参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59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16年高唐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毕业生限高唐生源或高唐籍(高唐籍指籍贯为高唐或在2016年4月14日前取得高唐常住户口);夫妻中一方具有高唐常住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应聘;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我县事业单位在岗的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4日11:00—4月17日12:00
报名网址:http://rsj.gaotang.cn/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11:00—4月17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11:00—4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亦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退费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 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幼师类岗位侧重测试考生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等技能,采用说课和技能展示的方式;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采用说课的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我县具有资质的卫生机构进行。幼师类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中小学教师类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由考生自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考生随机抽取聘用单位。聘用单位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3954113、3907656、2966262
高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