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隔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一道藩篱。这道藩篱造成了农村与城市之间劳动力自由迁移流动的障碍,也造成了农村与城市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不公平差异。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完美转型,而差别化落户政策更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热点概述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14年7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举措。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 “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调整了户口迁移政策,按照人口规模来划分并确定各类城市的落户政策,主要包括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权威论述
习近 平:推进人的城镇化的重要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公安部副部长 黄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应看到,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东部一些城镇密集地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的城镇化潜力有待挖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人口压力偏大,与综合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剧,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公共安全问题等“城市病”日益严重,需要有效控制人口规模。因此,需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的不同实际,根据人口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