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国影视事业的发展,为高等艺术院校、电教中心、电影厂、电视台培养适应我国影视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2016年我校将举办电影艺术高级课程班。
一、招生专业
电影学
二、招生人数
60人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影视专业教师和电影制片厂、电视台、电台、电教中心的专业人员。
2. 具有大专学历、工作两年以上,具备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有创作作品或论文发表)的影视文化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3. 非上述相关行业从业,但有志于从事影视行业的其他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报名流程
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日至5月30日(工作日),每周二、周四下午14:00-16:00。
2. 报名地址: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C楼209室。
3. 报名方法:函报、面报均可。
4.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
(1)《北京电影学院电影艺术高级课程班报名表》(见附件,请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暂时没有工作单位,需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盖章,表格不得有空项);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张复印,双面均需复印);
(4)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并在报名表上粘贴好1张照片;
(5)大专学历需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创作作品或论文(复制品和复印件即可);
(6)报名费100元。函报以汇款方式,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注明“高级课程班报名”),邮编:100088。
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 课程进修班不设入学考试,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预计2016年6月将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录取学员名单。请报名学员经常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浏览课程班的招生信息。
五、师资与课程设置
1. 授课教师以我校教授为主,以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共同担任。
2. 主要课程如下:
影片分析 | 电影理论 | 艺术原理 | 电影画面创作 | 视听语言 |
电影声音 | 中国电影史 | 世界电影史 | 大师研究 | 剧作 |
影视导演创作 | 影视制片管理 | 电影市场与产业研究 | 现代影像创作 | 纪录片创作与理论 |
以上课程会有调整,以我校实际开设的课程为准。
六、学制及教学安排
1. 学制一年(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分两个学期进行。授课地点:北京电影学院校内。
2. 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 学员可借阅和浏览学校图书馆的书籍、杂志和资料。
4. 学员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内外最新影片、经典影片的教学观摩,以及学校和研究生院组织的各种学术研讨会及专业讲座。
七、收费
1. 学员学费25000元/学年,入学报到时一次交清。
2. 学员医药费、食宿费、教材费、资料费和电影观摩费自理。
八、结业
1.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发给课程成绩单,同时颁发北京电影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电影艺术高级课程班结业证书》。
2. 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补考仍不及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取消学习资格。
九、其他事项
1. 本课程班为进修学习性质,与我校任何学位、学历申请与获得无关。
2.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进修资格的处罚。
3. 自开学之日起,凡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提出停止学习者和受到取消进修资格处罚者,所交学费一律不再退还。
4.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取消进修资格,并勒令其离校。未经研究生院同意,考试期间擅自外出缺考者不得参加补考,不发结业证书。
5. 在校学习期间,由于学员本人不慎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通讯(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C楼209室(请注明“高级课程班报名”),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83407,联系人:杨老师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