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以及第一学期课程的开课计划,确保正常教学安排顺利实施,各学院、有关单位须制订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原则
各学院应根据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以及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制订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制订应遵循如下原则:
各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按照《福州大学人文社科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2015年修订)》(附件1)、《福州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2015年修订)》(福大研[2015]15号)(附件2)的有关规定。课程按每18学时1学分计,每门专业课一般不超过54学时。
2016年拟招收港澳台及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专业须制定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见《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福大研[2015]16号文件)(附件3)。
二、培养方案中职业素质课程规定
培养方案中的职业素质课程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素质课程。其中工程硕士一般以《工程伦理》课程作为职业素质必修课。
《工程伦理》由所在学院组织开设,也可修读其他学院针对工程硕士课程开设的课程,或使用学堂在线(http://www.xuetangx.com)中的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公共平台的清华大学MOOC《工程伦理》课程,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修读,取得的学分予以承认,由研究生院认定导入系统。
鼓励学院开设该课程时将在线课程引入课程教学中,结合高质量的在线课程自行组织教学,创新“MOOC+ ”的混合式课程教学模式,科学策划、设计线上线下和课堂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评价机制,实施线上线下和课堂相结合的基于“MOOC+ ”混合式课程教学模式;探索基于在线课程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鼓励将优质MOOC课程、网络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技术丰富教学内容,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三、有关培养方案中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开题报告时间的规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3年。培养方案中的学制应与研究生招生时上报的一致 。
最长学习年限按照《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须在培养方案及系统中明确各专业的脱产、在职最长学习年限。
开题报告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须在培养方案及系统中明确最迟开题报告时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前夕进行。2年学制的在第二学期末到第三学期的第八周前完成开题报告;2.5年和3年学制的在第三学期末到第四学期的第十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在职学习的各类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照同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时间要求可顺延1年,且必须在开题报告满12个月后方能提出学位(毕业)论文送审申请。
(详细规定见《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
四、校级公共课开课目录
学校统一开设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目录见附件1,各专业选择校级公共课作为本专业的学位课或非学位选修课时,应注意课程开课学期应与目录上的开课时间相一致,第一、三学期对应目录上的开课学期为“秋季”,第二学期对应“春季”,开课时间为“春秋季”的课程两季都会开课,各专业可自行选择,执行时以实际开课学期为准。
五、上报材料与时间及系统操作
各学院于2016年5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培养方案。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须用A4纸打印,加专业目录清单作为封面装订成册,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经所在学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专业培养方案的格式参见原有专业的培养方案,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见附件2)。
2. 专业培养方案的电子文档。各学院将专业培养方案的word文档,存放于一个以“**学院2016级全日制专业培养方案”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到chunxue@fzu.edu.cn。
3.系统操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2016年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制以及学位课、非学位课总学分最低要求已复制2015年的数据,若有变动,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给予修改,然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课程、学分、学期的设置,经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审核提交。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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