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当“高温津贴”惠及越来越多劳动者的时候,在低温下坚持工作的劳动者却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现实:“低温津贴”很少被用人单位和社会舆论提起,许多劳动者的低温保护状况就像北方的冬天一样“冷”。
【标准表述】
低温下的劳动者不仅承受着恶劣天气的伤害,还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痛苦。低温下的劳动者“沉没的声音”迟迟得不到打捞的原因在于,这些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低端位置的人们,通常在话语表达上也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而当他们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表达,低温下的劳动权益保护就只能停留在文本里。
尽管一些地方出台了“低温津贴”支付的相关规范,甚至明确到了每月发放的具体数额;可是,让人痛心的是已有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沦为“稻草人”,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
【具体措施】
一、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市场监督。国家层面应注重顶层设计,既然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家就应制定《低温作业措施管理办法》,让“低温补贴”得到全社会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让低温补贴有规章制度可循;
二、政府要做好组织者,引导者的作用,利用网络媒体,加大对低温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劳动者知晓具体的低温补贴政策,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三、政府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执法力量。对拒不执行低温补贴政策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