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组织工作业务岗2名(男女各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西双版纳州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公开遴选的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组织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正科级及以下人员(科级干部入选的,职级按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相关规定确定),乡镇(农场)报考公务员必须满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西双版纳网》《西双版纳新闻网》《西双版纳党建网》《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等网站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必须如实填写《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西双版纳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xsbndj.gov.cn)。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公务员登记表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州机关办公楼4—1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州委组织部审查符合遴选条件后,发出考试通知。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1︰5则不开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在《西双版纳党建网》。按遴选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30%的权重计算入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成绩,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州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经历业绩评价进行综合评定,并计算成分数,以20%的权重计入参考人员总成绩。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刘宁波
联系电话:2128519
监督电话:2146713(州第一纪工委办公室)
2141668(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12380(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