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文件,常熟市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专业需求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江苏省籍生源或户籍。博士生户籍不限。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5月9 日—1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报名地点: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常熟市枫林路152号),联系电话:0512-52899063。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请各位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关复印件)。
2016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3、笔试准考证发放:2016年5月19日(上午8:30—下午3:00)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到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常熟市枫林路152号))领取。
4、2016年5月23日在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cswh.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足60分的,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平均分不低于50分。
五、面试
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于2016年5月26日到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常熟市枫林路152号)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时,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到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事业人员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0512-52891191。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 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