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高铁动车票价。对在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投铁路上开行的设计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旅客票价,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自主制定;商务座、特等座、动卧等票价,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继续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
【标准表述】
自1995年以来,铁路基准票价20年未做调整,高铁票价执行的也是每人每公里数乘以一个固定基准价的价格模式。尽管这种价格机制试图在铁路客运的赢利性和公益性之间找到平衡点,但事实证明,与市场相背离的价格机制很难做到两全,相反,在许多时候造成了资源错配。
价格机制失真导致了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据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铁总亏损近百亿,第四季度也不乐观。因此,人们难免担心:基于沉重的债务压力,铁总在获得自主定价权后,会不会放开手脚,在运营各个环节寻求“商机”,使高铁票价成为“剪羊毛”的工具,出现只涨不跌的态势,增加乘客出行成本。
【具体措施】
首先,为防止高铁在价格机制设置上穿市场化的新鞋走垄断企业的老路,政府方面应该加强监管。
其次,铁总不能把获得高铁定价权当作完成市场化转型的象征,而应将其视作推动内部市场化建设的助力。在企业利益和公共服务之间找到最恰当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