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6年3月,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以环境公用设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标准表述】
一直以来,治污都遵循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于专业的限制、意识不到位等原因,治污效果往往不甚理想。福建建立健全的污染治理机制,将治污交给第三方,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种践行,此会曾明确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第三方治理是以服务合同的形式将企业治污工作转移到专业环保公司,但由于缺乏法律政策层面的明确规范与支持,容易导致责任扯皮、后劲不足。另外,与企业自行治污没有征税问题不同,第三方治理会产生税收成本,加之环保公司周转资金限制等问题,客观上都影响到第三方治理的实际成效。
【具体措施】
第一,推进法治理念更新,与时俱进弥补政策法律空白,认可环保服务民事合同有关责任转移的合法性、有效性,促进“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治理、谁负责”转变。使治理主体和责任相应转变,依法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第二,要以提供优惠政策破解环保企业融资、税收障碍。针对第三方治理面临的环保企业融资、税收障碍,则要运用经济杠杆为其突围,提供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服务,使第三方治污机制更趋完善、更具操作性。
第三,政府要让企业意识到超标和违法排污的违法成本远高于积极治污的守法成本,提升其内在治污需求与动力,这是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基础。同时,避免第三方治理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环境损害等,相关的制度设计也要及时跟上,促进行业服务规范化。
第四,第三方治污,要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除了在治理模式上想办法之外,还要持之以恒地在加强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全体成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构建诚信体系上下功夫。既要通过社区、企业和在其他公共场所等加大对成年人的宣讲力度,更要通过学校从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抓起,让他们从小便树立起承担社会责任和坚守诚信的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