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