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创造安全畅通的校园周边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护卫天使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女警的亲和力,推进“警民亲”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随着西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对外知名度越来越高,为给西昌城市增添一道亮丽风景。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警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拟面向外地大专院校招聘女子交通协警人员。用工性质为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录用者订立劳动合同,现将招考、聘用条件公布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按成绩择优聘用。
二、 聘用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未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协警员工作的;
3、公安院校、艺术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限凉山籍以外人员报名。
三、聘用人员及要求:
1、聘用职位及性别要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协警员16名,限女性;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3、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形象气质佳,体重正常,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裸视1.0以上;
4、身高要求:1.65-1.75米;
5、学历要求:
(1)公安院校、艺术院校考生: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
(2)其他考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
四、聘用待遇:
1、工资:每人每月2800元(包括基本工资、防尘费、防暑降温费、社会保险等);
2、绩效工资:每人每月不超过1200元(包括执勤补助、夜班补助、节假日加班补助等);
5、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完善社会保险;
5、凡招聘满一周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续聘人员,从次年的1月份起月工资较上年增加50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
2、报名地点:成都市天府广场西御宾馆(具体房间请电话联系);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近期体检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者需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到报考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六、 招考程序: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按拟聘名额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2)、按照聘用条件要求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则从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期限及管理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协议,聘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工作态度不端正和违反各管理制度者,可随时解聘。按西委发【2008】6号文件精神要求,此次考聘所录用人员按人才派遣制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18981591196(杨先生)
18981591006(胡先生)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