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女子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对现场确认及笔试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
(一)时间:2015年5月27日(周五)9:00—14:00。
(二)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图书馆A座一楼大厅。
(三)现场资格审核对象:应聘要求硕士学位的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
应聘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因不参加笔试,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指定材料参加。
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具体见附件2《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2)提供材料的重要信息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审核或故意扰乱审核工作秩序的;
(4)其他可以取消应聘资格情形的。
2、应聘者本人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同时提供《个人委托书》(见附件2《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除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外,其他证明材料均不再退还。
二、笔试
(一)时间:2016年5月28日(周六)9:00—11:30
(二)地点: 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普教楼;
具体考场安排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在普教楼门前张贴考场示意图。
(三)成绩发布:考生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其他相关事宜按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山东女子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学校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山东女子学院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