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聘单位和名额
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考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卫生专业人员25名,财会专业人员5名。(考聘详情见附件——《2011年公开考聘卫生工作人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一览表》)
二、考聘原则
1、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2、坚持编制管理,在专业结构比例内聘用;
3、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所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和参加考调。
三、考聘条件
(一)热爱高坪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考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报考。
(五)区外正式编制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凡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中被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资格审查及报名;
3、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
4、技能知识考试;
5、成绩公示;
6、体检;
7、考核;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9、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考聘方式
考试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技能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所有分数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达到3:1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技能知识考试人员。
技能知识考试因缺考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本轮考试开考比例的,报考该岗位的参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应试者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
六、计分办法
(一)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40%+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技能知识成绩×20%。
(二)政策性加分。符合国、省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协议(合同)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未在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1日至1月18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在高坪区卫生局人事与科技教育股,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报名。
3、报名费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缴考试费人民币100元(每科50元)。参加技能知识考试者每人缴考试费人民币50元。
4、报名要求:
(1)严格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完全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凡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带上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2)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认真填写《报名志愿表》,有政策性加分的必须填写《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登记表》。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该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有考生自负。
(4)2012年1月20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高坪区卫生局人事与科技教育股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一)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两科)
1、考试时间:2012年2月2日上午8:30-11:0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8:30-9:3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0:00-11: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考试内容:
①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2011-2012年版。(中共党史出版社)
②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专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综合知识。
(二)技能知识考试
技能知识考试内容为聘用岗位要求的相关技能和应知应会知识。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并列影响人员取舍时,则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自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试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送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公示:每轮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网站(本网站)上对实际参与考试的考生成绩进行公示,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区人社局在高坪人才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不符合考聘条件或加分虚假证明者,核实后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审定后由区人社局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考聘纪律
凡参加考聘工作的同志,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组织上一定要坚持原则,操作上一定要遵循程序,认真负责,确保此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在工作中违背纪律、徇私舞弊的,违反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玩忽职守、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本公告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39915
高坪区卫生局 3333653
附:《2011年公开考聘卫生工作人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一览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11年公开考聘卫生工作人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一览表
考聘单位 | 岗 位 | 人数 | 报 考 条 件 | ||
学 历 | 专 业 | 其 他 | |||
高坪区妇幼保健院 | 妇产科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 年龄≤35周岁。 |
儿科 | 2 | 临床医学或儿科 | 年龄≤25周岁。 | ||
外科 | 1 | 临床医学 | 年龄≤30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影像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影像 | 年龄≤30周岁。 | |
检验 | 2 | 临床医学检验 | 年龄≤30周岁。 | ||
财会 | 1 | 会计学或会计电算化 | 年龄≤30周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 ||
高坪区疾控中心 | 卫生检验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 卫生检验 | 年龄≤30周岁。 |
预防医学 | 2 | 预防医学 | |||
临床医学 | 1 | 临床医学 | 年龄≤30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高坪区第一中医院 | 临床外科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年龄≤35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内科 | 1 | 年龄≤30周岁。 | |||
针灸科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针灸推拿学 | 年龄≤35周岁, 具有执业资格。 | |
推拿按摩 | 1 | 针灸推拿学 | |||
中医五官科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 中医五官科学 | ||
财会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学或会计电算化 | 年龄≤30周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 |
高坪区白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儿保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或儿科学 | 年龄≤30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财会 | 2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学或会计电算化 | 年龄≤30周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 |
高坪区清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妇保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 年龄≤30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儿保 | 1 | 临床医学或儿科学 | |||
财会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学或会计电算化 | 年龄≤30周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 |
乡镇卫生院 | 护理 | 3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专业 | 年龄≤30周岁,具有执业资格。 |
中西医结合 | 1 | 中西医结合 | 年龄≤30周岁。 |
说明:年龄要求以考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