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1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苏医考委﹝2011﹞5号
各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6号)精神,我省开展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目前,考试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经研究,并报请卫生部同意,我省2011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采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请有关地区确定2011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办发﹝2011﹞9号)建议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临床类别为167分、中医类别为111分。
请各市做好通过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验制证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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