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行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办下属事业单位雅安市接待服务中心拟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雅安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招聘范围
限本市生源或常住户口。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2.其他条件:
(1)普通话等级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
(2)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
5.本市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设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雅安市雨城区大众路19号)。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填写好的《考试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如系在职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两科共计缴纳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如在任一环节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由市委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实际操作测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综合知识》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30%。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委办相应调减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12年1月17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四川省情、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政务礼仪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1日上午,笔试地点在雅安市雨城区(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2月1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由市委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按照3:1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并及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因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方式由市委办或招聘单位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自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12年2月25日前结束。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市委办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市委办会同招聘单位自行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并及时组织体检、考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委办会同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市委办会同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本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市委办或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办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2年3月1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备案)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员会办公室:(0835)2852069,15281273377
附件:1. 《2011年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 《考试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性质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招聘 岗位 |
招聘名额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
1 | 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 雅安市接待服务中心 | 全额 | 6 | 1 | 管理岗位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2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等级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2cm及以上 |
《考试报名表》来源于雅安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1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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