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住建局党委研究同意,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持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详见《2016年常熟市住建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1日5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地址:黄河路219—1号519室;联系电话:52882449)。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招聘专业条件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社会在职人员社保缴费记录;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⑤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上述①-③项同时还需提供原件,以便审查核对。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根据考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应试。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2、政审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3、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合格被聘用后予以报销。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1536513。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