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业分初复试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1、初试
初试内容:限考钢琴,准备自选作品1首。
2、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基本乐科、钢琴、笔试三部分。背谱演唱或演奏,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1)基本乐科15%
基本乐科考试内容与要求、分值分配和音乐学相同。
(2)面试50%
钢琴必考,自选作品2首,其中练习曲1首,大型乐曲1首。加试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
(3)笔试35%
笔试内容:和声、歌曲创作。
和声:指定旋律配四部和声,难度到“一级近关系转调” ,占15%。
声乐作品写作:即为指定歌词谱写旋律及钢琴伴奏,民族歌曲风格与艺术歌曲风格皆可,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