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特制定2016年五年制大专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在17周岁以内,本省户籍,参加了湖南省中考,有中考成绩。
二、报名时间:
7月10-15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集中报名,报名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学生证、一寸免冠近照(蓝底)1张,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名表,并如实完整填报考生信息、专业志愿。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6年我院招生五年高职60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见下表:
系部 | 专业 | 招生计划 | 收费标准 |
财会金融系 | 会计 | 50 | 3500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0 | 4600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4600 | |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50 | 460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4600 | |
工业自动化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 | 46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 | 460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4600 |
动漫制作技术 | 50 | 4600 | |
工商管理系 | 市场营销 | 50 | 3500 |
旅游管理系 | 旅游管理 | 50 | 4600 |
酒店管理 | 50 | 4600 |
注: 此收费标准2015年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如有变动以省、市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带※专业为省级精品专业按省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上浮10%收费。住宿费1000元/年,书籍费600元/年。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和部分城市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即前三年国家每年资助学费2400元。
四、报名要求:
1、成绩要求:为保证生源质量,凡中考成绩中,语文、数学两科成绩达到D或D以上(按百分制计分的,成绩要求均在60分以上)方可通过初审。本市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中考考号,报名时当场到市教育局查分系统查分;市外的考生,报名时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中考语文、数学成绩证明,并加盖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公章进行确认。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端正,男生无染发、戴耳环等行为。
五、招生工作程序:
1、7月10-15日,考生持中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名;
2、招生就业处现场核实文化成绩等信息,成绩合格的,由各系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到计财处缴费,交清一年学费后,再进行预录;
3、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4、被我校录取的新生,9月8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到我校报到,办理正式入学手续;
5、录取备案:按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名单,收集整理好学生的初中毕业证等资料后,于9月上旬到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录取备案。
六、几点要求:
1、录取备案时,教育厅将对考生身份和成绩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全院总计划和各专业计划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