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苏州市吴中区森林防火工作,充实森林消防大队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森林消防队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录森林消防队员4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设置
限男性,主要从事森林消防宣传、巡查、防控、扑救,协助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愿意从事森林消防工作;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反应敏捷,服从单位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能、体检测试合格;
5.常住户口在吴中区(退伍军人放宽至苏州市),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大专(含)以上学历;
6.具有汽车驾驶证,退伍军人等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一)因违法曾被予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
(二)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有吸毒、精神病史、遗传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四)其他不适于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 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
2.报名地点: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 吴中商务中心B幢1719室(吴中区农业局防火办)。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如实填写《吴中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报名表》,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军人转业退伍证书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区防火办统一组织,考核内容为三公里越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最高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送检。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七)聘用
经确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
1.拟聘用人员进行一个月的集中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试用3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双方愿意的,在期满后可续签每年一次的劳动合同;
3.被聘用的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由苏州市吴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管理指导日常生活和勤务工作。
四、工资待遇
1.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区财政全额保障,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和工龄工资等组成,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每季度以绩效考核等形式形成等级工资;
2.森林消防大队提供免费伙食及住宿,提供统一森林消防服装,按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表格可在东吴人才热线(www.dwrc.com.cn)或吴中农业信息网(www.nyj.szwz.gov.cn)下载;
2.应聘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中区农业局防火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55652 。
苏州市吴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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