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石家庄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统一招聘计划和定向招聘计划以及笔试成绩按教育、卫生、综合三个类别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统一招聘分数线为,教育类50.6分,卫生类42.5分,综合类43.9分。定向招聘分数线为,教育类48.9分,综合类46.3分。
具体分数请考生登陆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特别提醒: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考市直党群、市直政府部门的考生,由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市内乘36路、3路、39路、49路到华都大厦站)。报考县(市、区)岗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依所报考系统分别到报考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县(市、区)政府系统资格复审地点附后,未详尽登出地点的,考生可拨打附件中报考相关县(市、区)电话)。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的考生,请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中对户籍有要求的,以户籍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证明信或高中毕业证。参加定向招聘的考生除须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另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服务县(市)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及历年考核情况。在资格复审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资格复审期间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石家庄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综合类)
石家庄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教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