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请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名单附后)务必于2016年7月6日前到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领取政审函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
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政审函到派出所办理);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0516-89215107
2016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
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5日
附:
2016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政审人员名单
http://www.fxrbj.gov.cn/article.asp?articleid=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