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
面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需填写《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附件3),并对照《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附件4),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评价内容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份、个人特长简介1份。工作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业绩报告内容要求:(一)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二)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三)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奖励、其他表彰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四)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个人特长简介要求800字以内,主要介绍自己有何种特长,参与过与特长相关的何种活动,取得的成绩等。工作业绩报告及个人特长简介均要求所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均须提交一式五份,于2016年7月14日前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2号楼20604室)。
注:经历业绩报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截止至报名前(2016年5月29日及以前)。
附:《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成绩》.xls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