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拟聘用以下人员为我院工作人员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hbrsw.gov.cn/a/kaoshizhaopin/2016/0712/3572.html
序号 | 姓名 |
1 | 郭倩 |
2 | 王聪雅 |
3 | 臧洪彦 |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20日。
受理部门: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或院纪检。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实名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受理电话:0335-4025619 0335-4025615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