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广元市市、县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青川县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青川县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及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面试入闱人员注意查询。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手续到青川县教育局(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联系电话:0839-720515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由青川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1)《报考信息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0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7)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数控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说课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只进行说课,说课成绩即为本次考试面试成绩。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根据报考的相应学科岗位确定。
五、面试暂定于2016年7月29至30日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咨询电话:青川县教育局 0839-7205150
监督电话: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7201356
2016年7月12日
附件:广元市市、县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青川县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nqc.gov.cn/govopen/show.cdcb?id=110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