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6年公开招录选调生、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规定,现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成绩(附件1)和职位减少情况(附件2)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成绩有疑问请在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2日期间向毕节市招考办反映或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0857—8248953(毕节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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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8295030(毕节市公安局)
附件:
附件1 毕节市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人民警察面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成绩表详情请参考:http://gzbj.lss.gov.cn/art/2016/7/15/art_323_35450.html
附件2 毕节市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减少情况表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