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三委发〔2007〕20号)和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镇乡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现将体检和公开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集中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2、集中时间:体检人员务必在2012年2月20日早上7:3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到时不再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集中地点:县卫生局大院内(地址:三台县潼川镇东河路268号)。
(三)体检标准
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按实际体检项目收取(预计每人200元左右),交通费、生活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636号)“《通用标准》中的体检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之规定申请复检。凡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原人事局,电话:5332323)。
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依次递补。
二、岗位选择
1、为确保镇乡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医疗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且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各镇乡卫生院在公布的岗位指标限额内,原则上优先选择现已在本单位工作的考生;如果本单位进入岗位选择的考生人数大于公布的同专业岗位指标限额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
拟选定岗位的考生,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用电脑填写、打印《选岗登记表》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于2012年2月24日前交县卫生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16-5224411)。
2、未选定岗位的考生,请由本人于2012年2月28日下午2:30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卫生六楼会议室参加自主择岗(到时不再电话通知)。届时由考生在空余的岗位指标内,按所报考专业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择岗,现场选定。
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开始后才报到的考生,选岗顺序安排在最后进行,选岗结束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现场放弃选岗,须本人书面提交自愿放弃承诺书。若遇考生放弃选岗而出现计划招聘岗位空缺的,则按考生所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需体检合格)。
三、组织领导
体检和选岗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16-5224411,请考生相互告知。
附件:
1、2011年镇乡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分组名单
2、2011年镇乡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分配表
3、三台县镇乡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选岗登记表
《相关附件》来源于三台政务网,最近更新:2月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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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