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畅通、促民生,解决警力不足,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交通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此次招聘交通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名。具体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古蔺县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事业心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2.身体健康,能胜任协助从事交通协管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3.具有高中(含中专、技工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4.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条件所要求的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三代内直系血亲中有较严重的政治问题或参加过“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
4.被组织上正在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18时前(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到古蔺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现场报名(星期六、星期天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经初审合格后于2月21日下午14:30—18:00在古蔺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本次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以交通管理岗位所必备的基础知识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内容男性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性为800米跑、10*4往返跑。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6.收费:按省人事考试标准为每科50元,计100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仍然并列的,采用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参与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由古蔺县公安局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及签订合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1个月,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工资分基本工资700元和绩效考核工资500元,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古蔺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职位表
咨询电话: 古蔺县公安局 7101535
古蔺县人才服务中心 7233213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