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台办室务会集体研究,我办2016年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遴选1名机关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台办机关工作人员1名,列行政编制。
二、遴选范围
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遴选人员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7、具有一定财务基础,文字综合能力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工作经历相关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9日。
(二)报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台办秘书科(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0213室)
3、所需资料:
(1)《湘潭市台办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4)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由市台办秘书科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或电话通知审查结果。
(二)考试: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综合成绩,经市台办室务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研究可以从考察合格者中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台办室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报送市委统战部,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调入:经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或考试中舞弊者和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遴选公告详情:可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rs.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gov.cn或湘潭市台办网站:http://www.xttb.com.cn/查阅。其他未尽事宜由湘潭市台办秘书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58583152, 0731-58583155,联系人:孙明,李子田。
中共湘潭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