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司法工作建设,充实基层司法工作力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司法协理员2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此次招聘古蔺县司法局乡镇司法协理员26名。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事业心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司法工作;
2.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能胜任基层司法所工作;
3.2012年3月1日前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其学历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含党校文凭);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曾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两年以上并具有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证者年龄放宽到42周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三代内直系血亲中有较严重的政治问题或参加过“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
4.被组织上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予2012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到古蔺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现场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经初审合格后于3月2日上午9:00—12:00在古蔺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司法所建设工作基本常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应用文写作等(不提供复习资料)。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调减招聘指标;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实际招聘人数2:1确定面试人员;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收费:按省人事考试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50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仍然并列的,采用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由古蔺县司法局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及签订合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政审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司法局党组研究分配到乡镇司法所,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7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工资初定为1167元(目标考核由司法局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古蔺县司法局 7103347 7102027
古蔺县人才服务中心 7233213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